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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我校计划于本学期开始,面向2016级普通本科各专业开设公共选修课,为做好2016级的公共选修课相关工作,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公共选修课的教学管理
1. 全校性选修课实行学分制,本科生在读期间必须按照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修满6个学分(每门课2学分,共三门课)的全校性选修课程。凡修不满规定学分者不予毕业。
2.每个学生每学期可选修1—2门,不允许多选。凡确定选修课程后,不得改选、退选或增选。
3.经注册选修公选课的学生须按时上课,完成作业,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及其它教学活动。考核成绩合格者,成绩计入学生学籍档案,并记予相应学分。凡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未经注册擅自听课并参加考核者,其成绩不予承认。
4.公选课成绩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管理。公选课考试结束后,公选课的任课教师须在教务系统上登记学生成绩,送交开课学院(部)(任课教师所在单位)审核,由各二级学院(部)统一将《学生成绩表》送交教务处。
5.任课教师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负责对本教学班的具体管理,认真组织好上课、考勤、课程考核等工作,对该课程的教学质量全面负责。公选课与其它类课程一样,必须接受教务处和各开课院部的教学检查。
6.选修课为学校开设的正式课程,纳入正常的教学管理,除面授以外可以尝试多形式教学,调课停课履行正常请假手续。选修课教学工作量计算与必修课同等对待。
7.对于教学质量较差,教师教学态度不认真,学生评价较差的公选课程,暂停或取消其开课资格。
三、选课规定
1.选课前,教师要公布课程介绍等信息,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兴趣爱好等因素慎重选课。
2.对于一个学期内开设多轮的选修课,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轮上课。为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每个学生一学期选课不超过两门课程。
3.为了满足多数学生选课要求,原则上不允许已修满选修课学分的学生继续选课;不允许重复选修同一门选修课,否则不计算学分。
4.不允许选了某门课程而又不去上课,否则会将对这类学生进行限制,影响以后的选课成功率。
5.原则上第一轮选课人数少于60人,一般不予开班。
四、选课具体安排
1.预选选课时间3月7日(第一周周三)12:00至3月8日(第一周周四)12:00。
2.学生查看选课结果的时间为3月9日(第一周周五)8:00至3月9日(第一周周五)16:30。
3.正选选课安排在3月12日(第二周周一)12:00至3月13日(第二周周二)12:00,请同学们务必在本段时间内进行正选选课。学校安排上课以正选结果为最终结果。
4.正选选课结束后请同学们一定要上网查看自己的选课结果以免耽误上课。
5.《英语阅读与写作能力提升》课程为我校特色公共选修课程,本课程将实行互选,学校将在预选的基础上,根据学生1-3学期的《大学英语》成绩确定最终选课名单。该课程实行分层教学,学校将于3月14日晚19:00举行分班测试,具体安排请于3月13日前查看教务系统通知。
五、选课的具体步骤
选课分为预选和正选,未进行预选的课程无法进行正选,预选及正选要求均为1-2两门课,不能多选及少选。选课具体步骤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85302204
选课技术支持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5302123
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开课清单.doc
附件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课程介绍.doc
教务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