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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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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28 17: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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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教师〔2017812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我校2018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性立项项目。

2.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和指导性立项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二、申报要求

(一)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并按要求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已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在规定周期内尚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4.高等院校实施“双导师制”中聘请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可以作为课题主持人进行申报。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中小学一线教师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教研员、教育科研人员联合申报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

5.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同时必须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或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从事基础教育管理的人员参与,比例不少于40%

(二)研究要求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新入职教育和职后的专业发展以及高等师范教育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领域开展研究,不在上述范围者将不予立项。

2.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除取消项目申请资格外,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3.课题研究强化实践的价值取向,着力解决实践问题,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有系统翔实的文献综述,有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创新点清晰,按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成果质量。

4.各高校在组织申报时,要严把质量关,规范申报材料,严格控制申报数量,确保申报质量。要做好教师立项的前期指导工作,关注当前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聚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的取向。

 

三、报送办法

1.申报材料包括:

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2)河南省2018年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文本。

2.报送时间

20171010日前,先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各1份以及电子文本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明德楼604室)审核,学校根据教育厅数量要求择优推荐,确定上报的项目,于1015日前,由申报人自行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填报。

联系电话: 85302204

联 系 人:郭新熠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doc

2.河南省2018年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3.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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