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建设目的
专家库主要用于全省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质量评估监测(抽检、评优等)、学位授权审核、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及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工作站、课程、教材、案例等)、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等工作。
二、入库专家类型
高校专家:(1)研究生培养高校专家,包括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博导、硕导,下同)和聘任的来自高等学校的校外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2)本科高校专家,即本科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行业企业专家: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聘任的来自行业企业的校外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行业企业导师)。
三、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德才兼备。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科研发展动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积极主动承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4.身体健康,具备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过程应对数据进行保密,不得泄露。
2.专家信息采集和更新由学院组织实施。
由于专家库系统对采集字段进行了规范,请按照填写要求规范填写。填写时应严格按模板要求内容,逐项选择或填写、完善专家信息,务必保证各项准确、真实、规范。
请各学院严格按模板要求内容逐项进行认真审核,格式和内容各项无误后方可提交。届时将直接分学院上报“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系统”,无法上传或上传有误的将打回学院重新修改。
3.电子版以“学院名称-专家信息汇总表”命名,并于9月25日12:00前报送到教务处。
联系人:王轲 联系方式:0371-85302201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2.专家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22日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