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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特色行业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2-05-31 11: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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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开展省级特色行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2〕162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省级特色行业学院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业人才培养与行业发展具有较高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支持范围,在服务国家和河南省重大战略、区域主导产业发展、推进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或提质增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或具备良好的合作前景。

2.校地、校行(企)之间通过书面协议形成战略联盟,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创新的合作机制和科学可行的建设规划,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或行业企业作为重要的主体之一,真正参与专业(群)建设和人才培养等项目建设中,能够有力保障校地、校行、校企合作育人的有效性。若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优先支持高校与行业内有示范、引导作用的独角兽企业、领军企业、头部企业等进行合作。

3.具备良好的建设基础和成效,体制机制健全,有相应的平台、组织等保障,在校地产业对接有较高的契合度,在行业内有一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重视行业学院建设,在组织建设、机构设置、经费投入、资源配置、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支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协调各方资源保障行业学院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详细条件按照《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附件2)执行。

申报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我校可推荐1项。

各教学单位校内限报1学校择优向省教育厅上报。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3);

2.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4);

3.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立项建设支撑材料。

(二)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请于6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604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李栋老师企业微信

联系人:李栋、贾梦兰,电话:85302204

四、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各教学单位要以行业学院申报为契机,凝练专业特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2.强化责任。各教学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对照申报指南要求,结合学院优势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育人特色、工作基础,积极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开展省级特色行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2〕162号).pdf

2.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pdf

3.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立项建设申报书.pdf

4.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pdf

 

 

教务处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