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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中原科技学院第四届器乐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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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7 08: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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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学科建设发展,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弘扬高雅音乐艺术,传播先进文化,繁荣校园文化,推进艺术素质教育,发现并选拔青年演奏人才,从而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我校拟定于202164-5日在学术报告厅启动“中原科技学院第四届器乐大赛”,大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让每一位参赛者在活动中收获成长”的宗旨,特聘省内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专家组成大赛组委会,在组委会领导下和教务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负责比赛评比工作,评委会的评选结果为最终结果。

一、赛事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中心

协办单位:团委、学工处

二、报名要求:

1.参赛选手由所在院系统一组织报名。参赛者应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在校注册本、专科大学生,有器乐特长并符合本比赛章程的规定,524日前经所在院系同意即可报名。学生受校纪处分期间不允许报名参赛。

2.报名材料:详见中原科技学院第四届器乐大赛报名表(附件1附件2),526日前发送至邮箱191000137@qq.com.

三、比赛组别:

专业组  业余组

四、比赛时间及要求:

时间: 1.初赛524-526

2.决赛:64-65

要求:

1.初赛

初赛时间定于20215月底在学术报告厅举行,采取由各院系推荐报名的方式,要求演奏一首作品(不少于4分钟),比赛时最好合奏,也可以独奏,但合奏每队可以加分。决赛入选名单将于20215月底公示于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中心网站,要求入选决赛选手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将报名表填写完整交于日益楼327办公室(未按时上交者视为弃权处理)。

2.决赛

120216月初在学术报告厅举行。

2)入选决赛选手均可自行联系组委会老师进行赛前辅导。

3)所有选手(独奏或重奏)现场演奏一首自选曲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所有选手均背谱演奏,初赛和决赛曲目可相同。如参赛选手的比赛曲目不符合比赛曲目要求,将做弃权处理。

五、评分方式:

总分100分,评委组将通过选手的演奏技术、艺术表现力等全方面对其进行打分,并现场公示成绩和排名。

六、奖项设置:

1.专业组和业余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10名;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指导教师奖6名,颁发证书。

以上各类奖项可空缺,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和评选情况对奖项进行调整。

七、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各项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和其它不正当活动,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或取消获奖名次。

2.大赛组委会有权拒绝或终止不符合参赛资格者或违规者参赛。

3.参赛者的演奏如超过时间规定,评委会可终止参赛者的演奏,不影响其参赛成绩。

4.参赛者(除钢琴外)使用乐器均自备。

5.所有参赛者比赛时应穿着正式服装。

6.本次大赛获奖选手将优先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7.本届器乐大赛组委会对本章程享有最终解释权。

八、赛事联络:

    咨询电话:赵老师:16603833025  禹老师:13838306811


    附件1:中原科技学院第四届器乐大赛报名表.doc

附件2:中原科技学院第四届器乐大赛学院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