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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教材是教师组织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基本载体,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为做好课前准备工作,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材的征订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培养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一、教材选用原则与要求
1.教材选用原则
选用教材时必须坚持“统”、“新”、“优”的质量第一原则。要优先选用下列教材:
(1)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推荐的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
(2)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要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学院要统一部署、逐层落实、坚定推进、全面覆盖。在使用过程中,要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指定为相应课程的教材;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作为教材大纲和教案的蓝本;要讲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知识点;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作为考试考查的内容。
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见附件1。
(4)所选教材原则上宜选取近三年出版的通用教材(包括自编教材),原则上不选用五年以上出版的教材。
2. 教材选用要求
(1)思想观点正确,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
(2)符合教学计划、课程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3)能科学系统地表达本学科的理论和概念,并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4)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便于自学。
(5)教材选用要注重应用性,所选教材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的要求,所选教材不能跨越学生类别使用,如本科课程不能使用高职高专教材。高职高专教材原则上选取和学生知识基础相匹配的教材。
(6)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择同一种版本的教材;同一专业、平行班级使用同一种版本的教材。
(7)坚持一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教材参考书及其他教参原则上不予征订,如确有需要,经各学院主管教材负责人和教务处处长批准后征订。
(8)所选用的教材必须是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关于立项教材,在教材选用时尚未出版的,即使已有书号,也不能选用。
(9)教学计划中未设置的课程,教务处有权不予征订。
(10)学生自愿征订教材,但不允许上课无教材。
二、教材的征订
1.征订系统操作方法
各位教学秘书或教研室主任登录教材系统,录入教材征订信息。
(1)教师端操作方法
第一步:点击教材管理→我的教材管理→新增→录入教材信息(录入信息尽可能完善。教材名称、书号、作者、出版社、定价、获奖信息为必填项)
第二步:点击征订管理→新增征订→选择课程名称、课程属性(专业基础课、公共选修课)→选择班级→选择教材(注意:输入教师用书数量)→输入用户信息
(2)学生端操作方法
学生通过微信登录然后选购教材。操作步骤如下:
关注“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微信公众号→数字校园→教材管理→输入学号和密码登录(账号为各自学号,密码跟账号一致)→登录系统后进入首页→点击订购→选择所需教材点击“立即订购”或“加入购物车”
2.注意事项
(1)教材的各项信息( ISBN、教材名称、版别、版况、作者、定价、出版年月、获奖等级)务必录入完整。录入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任何标点符号。
(2)《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附件2)随本通知一并发放,请转发给各教研室。
经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报购的教材,不得弃之不用。
(3)本学期教材管理方面另一个变化:由学生在教材管理系统选择所需教材。正因为这个原因,教材信息录入过程中,务必保证信息准确,不允许多录、少录、错录等,一旦产生错误,后果自负。
3.时间安排
教师端输入:2018年6月8日前完成。教材信息录入完成以后,请从系统导出征订计划表,由教学秘书或教研室主任审核,院长(或主任)签字、学院盖章后报教务处。
学生选订教材:2018年6月15日-6月22日。
成功征订教材信息反馈:2018年7月3日。
教材征订遗留问题处理:2018年7月3日-7日。
4.其他要求
(1)各学院做好教材征订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鼓励学生统一在校征订教材。各院部要在6月14日前分年级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宣传学校的教材征订政策和教材管理系统的操作方法。各学院教学秘书须在6月10日前将各专业召开班会的时间、地点汇总后报教务处(报送模板见附件4),教务处将安排人参会。
(2)成功征订教材的名单将在7月3日前发给各二级学院,有疑问的同学可反应问题至各院教学秘书处,各院于7月5日前汇总上报教材征订问题。
(3)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部)网站将于2018年7月15日之前公布下学期教材最终征订信息,请各学院做好通知,未通过学校统一购买教材的同学,可由班级组织在开学前按照学校提供的教材信息准备好下学期的教材。
(3)2018-2019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将继续设置教材专项检查项目,并将此项作为优秀教学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三、教材征订工作质量监控
1.各教学单位务必避免错订、漏订和重复订购。
2.因主观原因造成教材征订工作延误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属于教学事故者,对责任人按教学事故处理。
3.学校在教学检查和教学督导等工作中,如发现私自向学生推销、发放自编教材和教辅用书的,私自发书者除退还学生书费外,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联 系 人:金老师 电话:85302204
附件:
附件1:20180508中宣部、教育部已出版马工程教材.xls
教务处
2018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