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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201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发文公布的教研室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规章制度健全 学校有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满足专业或课程教学需要,涵盖全部任课教师;基层教学组织的职责和任务、负责人条件、权限和待遇、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学管理、教研活动、听课评议、青年教师导师、兼职教师管理等制度健全。
(二)教学效果较好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落实好教学环节各项任务,运行有序,档案资料齐全;课堂教学规范,教学纪律严格,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教学效果满意度高,每学年开展有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分析,教师评教整体在良好以上。
(三)专业建设成效突出 开展专业相关产业和领域人才需求分析,研究制定或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定期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达到国家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以上;建设有校级及以上特色专业或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专业评估优秀,积极开展专业认证;无专业建设任务的基层教学组织有效保障和支持专业建设。
(四)课程教材建设效果明显 建立符合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有规范的课程建设规划、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课程内容及时更新;建设有校级及以上在线开放课程或精品课程;选用或编写高质量教材和指导用书,信息化教学资源丰富。
(五)实践教学成效突出 科学制定实践教学方案,规范设置实践教学环节;科教协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紧密,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内实验实训中心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1/3以上的教师能够指导创新创业项目,学生获得有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等奖项或公开发表论文。
(六)教学研究与改革深入开展 重视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主持完成1项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教改论文;每2周一次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每学年人均8次以上相互听课或教学观摩,获得有校级以上教学竞赛奖;2年内每位教师至少参加1次国内外教学研讨会议,及时了解教学改革领域的最新动态。
(七)教师教学发展有序推进 坚持立德树人,师德师风良好,无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现象;每学年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率达100%;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团队年龄、职称、学缘结构合理,有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或师德标兵;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新任教师经专门培训、试讲合格后上岗并配有指导教师,每学年选派有青年骨干教师3个月以上的进修访学。
(八)条件保障有力 教研室职责分工明确,内部制度健全,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担任负责人3年以上,享有额外津贴或减免课时量;设有专项办公经费,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关办公设施,人均教学办公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
二、推荐数量
教学院部可对照推荐条件,推荐1个符合条件的教研室参加学校预选。学校择优推荐1个教研室参加省教育厅评选。
三、时间安排与进度
(一)3月28日,学校下发通知安排推荐工作。
(二)4月5日之前,各院部将推荐表纸质版(1份)、电子稿(OA报送)报送教务处郭新熠老师。
(三)4月7日,学校研究确定预选结果。
(四)4月8日-12日,在校园网上公示学校预选结果。
(五)公示结果如无异议,4月13日上报省教育厅。
四、几点要求:
(一)各院、部要认真学习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内容,深入领会其实质精神,积极组织所属教研室认真做好本次推荐申报,同时可按照推荐条件谋划今后的教研室建设工作。
(二)各院部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认真填表申报,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应佐证材料(含制度文件、立项奖励证书、论文封面等复印件)一式三份,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教育厅不再受理。
附件从OA通知公告里下载
教务处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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