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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精品课程立项申报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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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26 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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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公共教学部: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程建设原则

1、坚持重点建设和一般建设相结合。学校遴选一批条件较好的课程,给予一定的支持,使其不断发展壮大;其中选择部分重点课程,加大投入力度,进行重点建设,力争在3-4年内建成校级精品课程,个别课程达到省级精品课程标准。

2、坚持滚动分批和可持续建设相结合。学校在建设过程中,实行分批建设和滚动发展,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实行中期验收,对按照计划建设的课程和建设效果较好的课程,继续给予相应的支持;建设效果不明显的课程予以淘汰或降低建设支持力度。

3、坚持独立运作和协调合作相结合。各门建设课程可根据建设任务和工作需求,充分发挥课程组各位教师的积极性,做到既分工又合作;也要注意利用校内外相关资源,吸纳同学科相近课程教师、有关现代教学技术人员和实验(实习)技术辅助人员进行合作建设。

4、坚持循序渐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课程建设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由易到难循序渐进进行建设,也要结合课程特点实施重点突破进行特色建设;鼓励教师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方面,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进行改革,发表一批优秀文章,制作一批优秀课件,获得一批优秀成果。

二、精品课程建设数量

本次精品课程建设每个院部可申报4-6门,学校遴选30门左右进行建设,其中重点建设10门。

三、申报内容和时间安排:

申报需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于20161223日之前将申报表(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成立精品课程评审小组(名单另行公布),精品课程评审小组对申报课程进行评选。

四、学校对评选出的精品课程发文公布。各门精品课程应按照申报计划进行建设,接受学校的监督、考核和验收。

 

教务处

20161212